济宁协议离婚的程序如下:
准备材料
双方身份证
结婚证
户口本(婚姻状态需改为已婚)
每人2张单人2寸彩照
离婚协议书(民政局只提供空白样板,建议提前自备)
申请离婚登记
双方共同前往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或常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工作人员初审材料,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冷静期
提交申请后的30天内,任何一方反悔,可以单方撤回申请
冷静期满后,双方应在接下来的30天内(即30天至60天内)前往民政局办理正式离婚手续
领取离婚证
冷静期满后,双方携带离婚协议书(三份)、结婚证、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
签订离婚协议,确定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发给离婚证
注意事项
离婚协议书应明确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同时要详细、准确地载明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内容必须合法明确,保护各方权益,涂改或变更协议内容不受理
建议:
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的重要文件,双方应认真对待,确保内容合法、明确,避免后续纠纷。
在冷静期内,双方应保持沟通,妥善解决可能出现的反悔问题。
办理离婚登记时,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材料,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