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程序分为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每种方式的程序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
申请
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提供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结婚证、有效身份证件、离婚协议书等。
受理
婚姻登记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
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审查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颁发离婚证
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等,并告知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及应尽的义务。
见证当事人本人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上签名或按指纹,颁发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
诉讼离婚
起诉
委托律师起草起诉状,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
起诉状中应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离婚原因、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等事项。
法院受理
法院收到起诉状后,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立案后,法院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答辩
被告在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可提交证据,进行辩论。
法庭审理时间因案件具体情况而异,一般在3个月到1年不等。
判决
法院审理结束后,将作出判决。
若判决离婚,离婚协议生效;若判决不予离婚,则离婚不成。
建议
协议离婚:双方若能够协商一致,流程相对简单快捷。
诉讼离婚:因涉及法律程序繁琐、证据收集困难、法庭审理时间较长等因素,一般较为复杂,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