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诉讼后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起诉与受理
向管辖法院提交起诉材料,包括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证明文件等。
法院审查材料,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发出受理通知书。
审理前的准备
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并通知被告提出答辩状。
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应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
法院在收到答辩状后,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
开庭审理
法院确定开庭时间,并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开庭时,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包括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等。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的,制作调解书。
判决
如果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判决后,法院将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执行
判决生效后,如败诉方不履行判决,胜诉方可申请法院执行。
执行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上诉
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上诉期满后,判决书即为生效,当事人应按照判决书的内容履行义务。
以上是提起诉讼后的基本程序,具体流程可能会因案件性质和法院的具体操作有所不同。建议在提起诉讼前,详细咨询当地法院或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诉讼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