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租地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
用地单位需要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土地租赁申请,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这些材料可能包括土地租赁申请报告、申请人法人资格证书或执照、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土地租赁价格评估报告、原土地使用者主管理部门及当地国土管理部门意见、原土地证及附图或原土地批文及附图等。
受理:
业务受理窗口会审查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和达到审批受理要求。
供地方案报批:
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城市规划、市场状况,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呈报说明书和租赁供地方案,经过局内会审后,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签订合同:
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当事人名称、土地的位置和面积、土地用途和其他使用条件、租赁期限、租金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租金的支付日期和支付方式、土地交付的条件和时间、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件等。
缴费:
用地单位需要缴纳土地租金和契税,并领取租赁合同。
归档和建库:
将业务相关资料进行归档,并建立数据库。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先咨询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专业律师,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