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鉴定通常包括以下程序:
提出申请
参保人员需向所在地的定点医疗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诊断证明、病历资料等。
初审
定点医疗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知申请人。
复审
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应在收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复审。
复核
申请人对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医疗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复核。
建议:
申请人应确保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完整,以便顺利通过初审和复审。
如对复审结果有异议,应及时提出复核申请,以便尽快得到最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