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承包工作小组一般由村党支部、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的部分成员和一定数量的村民代表组成,由村民选举产生。
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承包方案。
承包方案应当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不少于十五日。
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承包方案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方可通过。
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按照承包方案规定的原则、方法和要求,将土地承包到每一个农户家庭。
签订承包合同
承包方与受让方(如果有)就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等进行自愿平等协商,达成流转意向,并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要求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方各一份,农村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存档一份附本。
这些程序确保了土地承包的合法性、公平性和透明性,保障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利益。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严格遵循这些程序,以确保承包过程的顺利进行和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