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假肢的审批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
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辅助器具配置确认申请。若工伤职工本人因身体等原因无法提出申请,可由其近亲属或用人单位代为申请。
提交材料
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确认工伤的文件。
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有效的诊断证明、病历资料、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职工装配康复器具审批表》。
假肢装配评估报告。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确认工伤职工是否需要安装假肢。
选择医疗机构
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选择协议医疗机构或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进行假肢的安装和配置。
费用支付
安装假肢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后续管理
若工伤职工需要更换假肢的主要部件或配置新的辅助器具,需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重新提出确认申请,并经确认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配置费用。
建议:
工伤职工在申请假肢时,应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加快审批流程。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协助,可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