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拍卖撤销程序如下:
拍卖撤销申请
申请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若发现拍卖过程中存在重大瑕疵、违法行为,或拍卖标的物存在权属争议且可能影响拍卖结果时,可向法院提出撤销拍卖的申请。
提交书面材料
撤销拍卖的申请需提交书面材料,详细说明撤销理由及依据,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法院审查
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件具体情况,审慎评估是否撤销拍卖。必要时,法院可组织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
作出裁定
根据审查结果,法院作出是否撤销拍卖的裁定。
特殊情况处理
若拍卖过程已经顺利完成并成功成交,则原则上无法撤销此项拍卖程序,除非证实拍卖机构与竞买者之间存在恶意串通的事实,此时将有权撤销先前的拍卖结果,并重新进行一次合法公正的拍卖流程。
执行异议
法院司法拍卖撤回的流程还可以通过提出执行异议的方式,且应当是提出执行行为异议。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异议成立的,裁定撤销或改正;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不服异议裁定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建议
提前申请:若发现可能影响拍卖结果的情况,应尽早提出撤销拍卖的申请,以便法院有足够时间进行审查。
准备充分证据:申请撤销拍卖时,应附上详细的书面材料和证据,以支持申请理由。
关注法律规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如《拍卖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确保申请和审查过程符合法律规定。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时请咨询专业律师或法院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