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竞标程序是一个涉及多个步骤和参与者的复杂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拍卖委托
委托人向拍卖机构提出委托拍卖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身份证明和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
拍卖机构核实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无误后签订书面“委托拍卖合同”。如有需要,拍卖机构还会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
拍卖公告与展示
拍卖机构在拍卖日七日前通过报纸或其他媒体发布“拍卖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拍卖时间、地点、标的物详情、参与竞买手续等。
拍卖前,拍卖机构会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条件及相关资料,展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两日。
申请竞买
有意竞买人向拍卖机构提出竞买申请,并提交必要的材料如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等,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
拍卖机构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将获得竞买资格。
拍卖实施
拍卖师在拍卖前宣布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并宣布拍卖标的有无保留价。
竞买人现场举牌应价或报价,拍卖师确认应价后继续竞价。
当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拍卖师有权停止拍卖;若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确认,则拍卖成交。
成交后,买受人和拍卖机构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制作拍卖笔录。
拍卖成交与后续
竞得人需与拍卖机构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竞得人还需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土地登记等手续。
整个拍卖竞标程序旨在确保拍卖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通过有序的流程实现拍卖标的的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