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续保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续保申请
被取保候审人或其家属及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审查申请
办案机关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县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续保条件,包括案件进展、表现及是否违法等。
保证人或保证金
提出保证人或提交保证金,经办案机关审查。有保证人的,填写保证书;需要缴纳保证金的,按程序办理。
决定续保
填制《取保候审决定书》,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规定和事项,告知法律责任。
执行续保
将被取保候审人移交派出所执行,继续对其进行监管和管理。
续保期限
取保候审的时间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
通知与告知
办案机关需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相关单位续保决定,并依照法定程序完成相关手续。
复议或诉讼
若被取保候审人对续保或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持有异议,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建议:
在取保候审即将到期前,及时与办案机关沟通续保事宜,确保申请过程顺利。
准备好相关材料和保证人,以便在申请过程中能够迅速提供所需信息。
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各项规定,以免影响续保申请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