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还取保金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案件完结与通知
当法院作出最终判决后,取保候审的状态即告结束。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会出具一份“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
司法部门(如法院、检察机构或公安机关)会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发出通知,告知其取保候审状态即将解除。
准备材料与申请
被告人或其亲属需要凭借“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书(如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定书》)到银行领取之前缴纳的保证金。
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取保候审决定书、身份证明、银行账户信息等。
审核与批准
公安机关在收到退款申请后,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认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否遵守了相关规定。
审核通过后,公安机关会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执行退还
公安机关作出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后,会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被取保候审人凭解除取保候审的书面通知或其他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保证金。
复议或行政诉讼
如果取保金未能退还,被取保候审人可以向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退还保证金。
建议
及时关注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及其亲属应密切关注司法部门的通知,及时办理退还手续。
妥善保管文件:确保所有相关文件齐全且有效,以便在办理退款时能够迅速提供。
遵循法律规定:在整个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每一步操作都符合法律程序。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顺利完成取保金的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