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绝收养关系可以通过以下两种程序:
协议解除
条件:收养人与送养人或被收养人之间可以协商一致解除收养关系。如果被收养人已满八周岁,应当征得其本人同意。
程序:当事人应持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在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将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回收养登记证,并发给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诉讼解除
条件:
在被收养人成年之前,如果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被收养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送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在被收养人成年之后,如果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程序:通过法院诉讼解除收养关系的,法院可以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达成解除收养关系的调解书;调解不成,应当及时作出判决。
建议
协议解除是较为简便和快捷的方式,适用于双方均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且无争议的情况。
诉讼解除适用于存在争议或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虽然程序较为复杂,但最终法院的判决具有法律效力。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优先考虑协议解除,如果确实无法达成协议,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