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兵部队结婚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结婚申请表
由军人向所在部队提交结婚申请表。
逐级审批
结婚申请需经逐级审批同意后,政治部门会向非军人单位发调函进行审查。
非军人单位审查
非军人单位审查情况返回部队,经部队审查合格后通知军人单位。
递交申请结婚表
向军人单位递交申请结婚表(男女各一张)。
婚前检查
男女双方需进行婚前检查,并向军人单位提交体检表。
发放结婚介绍信
向政治部批查并经政治部门审查合格后,发给结婚介绍信。
准备结婚证件
非军人一方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军人一方需携带身份证、《军官证》、《士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选择婚姻登记单位
选择合适的婚姻登记单位,办好结婚证书。
进行结婚登记
男女双方本人持介绍信、身份证原件等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
建议
提前准备:建议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需要的证件和材料,以确保结婚登记的顺利进行。
了解政策:详细阅读并了解《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所有程序符合法律要求。
及时沟通:在整个过程中,保持与所在部队及婚姻登记机关的沟通,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以上程序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可能会因地区和部队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实际操作前,详细咨询所在部队的政治部门或婚姻登记机关,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