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军人结婚的程序如下:
打结婚报告
基层部队有些需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确立恋爱关系的时间、经过、双方基本情况等。
领申请结婚登记表
到政工机关领取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写后需盖公章。
政审函调
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需要进行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开结婚介绍信
由单位出具介绍信,学校通常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
准备照片
准备3张2寸彩色合影照。
提交证件和材料
携带个人身份证件、结婚介绍信和照片,前往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
婚前检查
男女双方需进行婚前检查,并向军人单位提交体检表。
审批和登记
结婚申请经逐级审批同意后,政治部门向非军人单位发调函审查。
非军人单位审查情况返回部队,经部队审查合格后通知军人单位。
最后,男女双方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选定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建议:
军人结婚涉及多个步骤和部门,建议提前规划并咨询相关部门,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文件和证件,以免遗漏。
注意政审和婚前检查的时间安排,确保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