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结婚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打结婚报告
基层部队有些还需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确立恋爱关系的时间、双方基本情况(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入伍时间等)。
领取申请结婚登记表
打完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取一式两份的“申请结婚登记表”。
填完表格后需要盖公章,一般要盖三至四个。
政审函调
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需要进行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开结婚介绍信
学校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
如果使用学员证办理结婚,需要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拍照片
需要拍摄2寸的彩色合影,共需3张。
携带证件和材料
携带个人身份证件、结婚介绍信和照片,前往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是否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是否非自愿结婚、是否有配偶、是否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否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暂缓结婚的疾病等。
登记和发证
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对于离过婚的当事人,应当注销其离婚证。
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即确立夫妻关系。
建议:
军人结婚程序较为复杂,建议提前规划并严格按照流程操作。
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以免影响结婚进程。
如果有任何疑问或困难,及时咨询所在单位的政治部门或婚姻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