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收房通知
开发商通过挂号信或公告通知买家具体的收房时间、地点及所需准备的资料。
准备资料
购房者需准备好身份证、购房合同、维修基金收据等相关资料。
现场验收
购房者到达现场后,开发商应出示“三书一表”即《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
购房者对房屋进行详细的综合验收,验收完成后填写《住户验房交接表》。
若有不满意的地方,可在《楼宇验收记录表》中提出,并明确解决方案和时间,双方协商解决。
核对房屋面积
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双方确认面积误差后,结算剩余房款和各类费用包括延期交房违约金等。
物业管理事项
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协议,缴纳物业费并索要发票或盖章确认的收据。
办理产权证
业主可以选择自行办理或委托开发商办理产权证,若委托开发商办理,则可由开发商代收契税和房屋产权登记费。
验收交接
购房者如果对房屋满意,则交纳尾款、配套设施费后,领取钥匙,并在《住户验房交接表》上签字。
温馨提示:
收房时不要草率签字,因为一旦在《房屋交接验收单》上签字,开发商即完成了交房义务。
建议在收房前仔细阅读购房合同,了解与房屋建造有关的内容,以便在收房现场进行核验。
“先验后收”是收房的重要原则,即购房者一定要先验收房屋,确认无误后再签署收房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