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审小额再审程序是指对符合特定条件的小额诉讼案件的判决或裁定进行再次审理的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通常适用于争议金额较小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度,即判决或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然而,如果当事人认为存在特定的再审事由,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具体程序如下:
再审条件
有新的证据可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或未经质证的等。
再审申请
当事人可以向原审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再审受理
原审法院在受理再审申请后,若认为理由成立,将裁定再审,并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案件。
再审审理
再审判决、裁定可以依法提起上诉,但如果再审法院认为再审事由成立,作出的再审判决、裁定是不得上诉的。
再审材料
申请再审人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身份证明复印件、生效裁判文书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等。
法院审查
人民法院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可以召开听证程序,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组织听证。
需要注意的是,小额诉讼程序的再审申请与其他一审案件的再审申请在程序上基本相同,没有区别。但是,小额诉讼案件的再审判决、裁定通常不得上诉,除非法院认为再审事由成立并裁定再审。
建议在申请小额诉讼案件的再审时,详细阅读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提高再审申请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