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会计交接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会计资料交接
确保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完整无缺,不得遗漏。
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交接单中加以说明,由交接人员负责。
各类总账、明细账核对后填写交接报告,交接双方、单位负责人、监交人签字。
科目余额交接
所有账本的科目余额应与总账的科目余额持平,并清楚地记录下科目余额的金额。
所交账簿交接
包括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明细分类账等。
交接现金
对现金日记账及银行存款日记账收支进行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印章票据的交接
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核对数量。
纳税资料交接
包括记账凭证、抵扣联扣税凭证、纳税申报表、发票专用章、发票使用登记簿、税控IC卡等。
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等,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填写其他事项。
交接资料一式三份
需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并人手一份,以确保交接过程的透明和可追溯性。
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尚未登记的账簿,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薄、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磁带等内容。
移交点收
移交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管人员移交清楚。
接管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包括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等,确保账实相符。
专人负责监交
为了明确责任,会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交,确保交接过程的规范、透明和顺利进行。
工作交接要求
财务人员因岗位调动、轮换、离职、职位代理、请长病假、休假期间(一周以上,且无法上网办公)的工作交接,移交人必须按照本办法处理善后事宜,与接收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交接清单,否则,一律不得离岗。
系统和密码的交接
对于网页版系统,要交接网址、用户名和密码,并逐一登录测试,确保能正常使用。
对于安装在电脑上的系统,要明确登录图标。
通过以上程序,可以确保村会计交接过程的顺利进行,保障会计工作的连续性和财务数据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