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麦补贴的申请和发放流程如下:
农户自报
农户需要填写《小麦种植面积自报告单》,并向村委会报告自家小麦的折实面积。
经营主体除了填写《自报告单》外,还需提供土地流转合同和流出土地农户及面积一览表以供审核。
农户和经营主体需协商一致确定补贴领取人,避免重复申报。未按时自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虚报面积经核实后将取消当年补贴资格。
村镇逐级审核
村级初核:
村委会对农户申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核实,包括申报人、地块位置和实际种植面积等。
核实无误后,由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上报乡镇政府,确保不漏报、不虚报。
乡镇审核:
乡镇政府组织对各村上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抽查。
审核无误后,通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系统”上传,并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汇总。
公示
村公示:
在村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示分户小麦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监督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乡镇街道会同村委会复核。
乡镇公示:
在乡镇驻地公示各村小麦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天。
公示期结束后,乡镇政府负责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上传至“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系统”。
资金发放
县财政部门根据核实的小麦种植面积和补贴标准,通过惠民一本通系统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给小麦种植农户和经营主体。
建议
农户应确保按时、如实申报小麦种植面积,避免因虚报或漏报而影响补贴领取。
村委会和乡镇政府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和公示,确保补贴资金的准确发放。
农户在补贴发放后,应及时查询并核实补贴资金到账情况,确保补贴资金正确无误地发放到自己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