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的离婚程序主要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途径。以下是详细的办理流程:
协议离婚
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有效身份证件、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受理
婚姻登记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如果结婚证丢失,需书面声明遗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婚姻登记员可根据其他证件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为三十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
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进行审查,确认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登记和发证
审查通过后,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婚姻关系。
诉讼离婚
起诉
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存在法定离婚理由,需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审理
法院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可能包括调解和开庭审理。
判决
法院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判决,确认离婚条件成立后,出具离婚判决书。
注意事项
办理离婚登记时,双方必须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离婚协议应明确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结果。
在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撤回离婚申请的,需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建议在办理离婚手续前,先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了解所需材料和具体流程,以确保办理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