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程序如下:
准备申请材料
户口簿和结婚证的原件。
如果是再婚夫妻,还需提交户籍地或居住地出具的婚育证明。
领取并填写申请表
由女方前往所在单位(如果没有单位,则前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登记表》。
提交申请
双方单位(如果没有单位,则为所在地居民委员会)进行初审,并将申请提交给相关机关进行审核。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表》原件至男女双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村、居委会)初审并加具意见。
审核与审批
相关机关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核,通常需要30天时间。
审核通过后,将申请报送区计划生育委员会进行审批。
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在30天内完成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领取独生子女证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独生子女证》。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程序可能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获取最新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