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立案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报案
报案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案件的基本信息和相关证据材料。
受案与初步审查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进行受案登记,制作《受案回执》。
对报案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条件,通常在3日内完成。
决定是否立案
如果案件存在犯罪事实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则作出立案决定,制作《立案决定书》。
如果案件不符合立案条件,公安机关将不予立案,并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三日内送达报案人。
立案后处理
立案后,公安机关将正式进入侦查阶段,开始收集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等。
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调取证据材料等措施,但不得采用强制措施和强制侦查手段。
侦查终结及移送审查起诉
侦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制作《起诉意见书》,移送检察院审查。
如果检察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应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
后续处理
公安机关在侦查终结后,将案件信息录入公安信息系统,确保案件可追溯。
公安机关在案件处理完毕后,将依法撤销立案。
这些程序确保了公安立案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保障了报案人的合法权益,并确保了案件处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