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范围程序制度是指关于工程项目招标的范围、规模、条件以及具体操作步骤的一系列规定和流程。以下是招标范围程序制度的主要内容: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
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中明确规定了哪些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必须进行招标,哪些可以直接发包。
招标投标程序
招标投标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六大环节: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和签订合同。
政府采购的招标程序
政府采购的招标程序一般包括:
采购人编制计划,报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审核。
采购办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确定招标方式。
进行市场调查,与采购人确认采购项目后,编制招标文件。
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函。
出售招标文件,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接受投标人标书。
在公告或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由评标委员对投标文件评标。
依据评标原则及程序确定中标人。
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组织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进行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解决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的纠纷。
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的程序
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的程序一般包括: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审查建设单位资质。
招标申请。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和送审。
工程标底价格的编制。
发布招标通告。
单位资格审查。
招标文件。
勘察现场。
招标预备会。
投标文件管理。
工程标底价格的报审。
开标。
评标。
决标。
合同签订。
招标资格与备案
招标人需按规定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报建,并提供必要的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
核准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须知、项目预算金额、技术需求、评标标准等内容,并需报采购办备案。
投标与开标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开标过程需邀请相关监督部门参加。
评标与定标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聘请的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负责评标工作。
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并向其发送中标通知书。
合同签订与履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书面合同,并进行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
这些程序制度旨在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