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委员换届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筹备阶段
决定换届:在任期届满前(一般提前2-3个月),召开妇女委员会工作会议,研究换届选举事宜。如果是新建妇委会,则由本单位党组织牵头成立妇委会筹备小组,负责组建工作。
起草工作报告:如果是新建的妇委会,需要起草筹备工作报告,内容包括筹建过程、当前妇女工作情况及下步工作建议。
酝酿提出候选人:候选人可以由上届妇委会提出,广泛征求全体妇女干部职工意见后报同级党组织同意,或由妇委会组织预选产生候选人,报同级党组织同意后确定正式候选人。
选举阶段
召开妇女大会或代表大会:按照事先起草的议程,召开妇女大会或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工作。会议应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
进行候选人推荐、提名和酝酿考察:候选人可以由上届妇委会提出,或由妇委会组织预选产生,报同级党组织同意后确定正式候选人。
进行选举:选举方式可以采用无记名投票或有记名投票,选举结果应公开、公正、公平。选举出的新一届妇委会候选人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名单、基本情况及选举差额数等情况应在会议上公布。
报备阶段
新一届妇委会成立:由选举产生的新一届妇委会成立后,应及时向同级妇女组织报备,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换届选举情况报备:妇女委员会换届、妇女工作委员会领导成员变动情况应及时向上级妇女组织报备,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后续工作
召开新一届妇委会会议:选举产生的新一届妇委会应召开第一次委员会议,选举主任,并完成委员分工。
报告选举结果:换届后的妇委会应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妇女组织书面报告选举结果。
这些步骤确保了妇女委员会换届的规范性和公正性,有助于充分发挥妇女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