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补选支委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呈报补选请示
党支部委员会出现缺额时,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提出补选意见。待上级党组织同意后,才能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增补选。
进行选举教育
党支部要通过组织生活和必要的会议,对党员进行四个方面的教育,包括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教育、开好支部大会指导思想的教育、干部政策和干部标准的教育、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教育。
酝酿确定候选人
上级党组织对支部请示的内容同意后,支部委员会即可组织全体党员推荐、酝酿,并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补选候选人预备人选,然后将预备人选名单及有关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查。
筹备会务工作
包括确定选举时间、地点、参选人员名单等,并进行必要的宣传和推介工作,确保党员了解选举情况。
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在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补选。补选党支部委员一般采取差额选举办法,如候选人提名集中,也可采取等额选举办法。
无记名投票选举
在支部党员大会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补选的委员。选举结果应当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选举结束后,将补选结果及分工调整情况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公示选举结果
选举结果应在支部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3天以上,确保所有支部成员都能知晓选举结果。
以上是支部补选支委的主要程序,具体操作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