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任免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动议与提出
书记办公会动议,提出拟选岗位。
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是否同意拟选岗位。
制定考察方案
制定详细的考察方案,包括考察组组成人员、考察时间、民主推荐方式、考察方式等。
民主推荐与个别推荐
召开干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候选人。
单独听取部分干部、职工代表推荐人选。
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民主推荐和个别推荐情况,统计推荐结果,并向党委(或党委主要领导)汇报,商讨后确定考察对象。
组织考察
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考察组,赴工作地开展考察工作。
提出任免建议
根据考察情况,结合班子建设的实际,提出有关人选的任免建议,并报请相关领导审定。
讨论决定
将任免建议提交至党委(党组)进行讨论决定,必要时召开全委会进行表决。
履行法律程序
对任免事项进行法律程序上的审查,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
宣布与发文
将任免决定进行宣布,并正式发文通知相关人员。
转接工作关系
办理工作关系的转接,确保新任委员顺利到任。
这些步骤确保了委员任免过程的规范性和合法性,同时也保证了选任过程的民主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