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制定程序是指有法律制定权的国家机关在创制、认可、修改或者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中所必须遵守的步骤和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和《全国各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我国的立法实践,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立法的基本程序包括:
法律草案的提出:
依法有专门权限的国家机关和个人向立法机关提出创制、修改、补充或废止某项法律的法律案。
法律草案的审议:
立法机关对已列入会议议程的法律案进行审查和讨论。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经过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
法律草案的表决和通过:
立法机关对法律案经过审议后提出的表决稿,正式表示同意或不同意的活动。这是法律制定程序中最关键的一步。
法律的公布:
立法机关将获得通过的法律依法定形式公之于众社会的一个法定程序。
此外,法律制定程序还包括其他一些相关步骤,例如:
法律案的准备工作:包括立法调研、起草法律草案等。
法律草案的审查:对法律草案进行详细审查,确保其合法性和可行性。
法律草案的公示:将法律草案公之于众,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法律的执行:法律通过后,由有关执法机关依法执行。
这些步骤共同构成了法律制定的完整程序,确保了法律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