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税务遴选程序如下:
报名与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
提交报名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名资格。
审核通过后,考生需进行报名确认和打印准考证。
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笔试合格的考生将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
遴选单位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XX年吉林省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等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原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合格人选参加面试。
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由招考部门负责组织,并通过遴选(选调)公告面向社会公布专业考试具体情况及相关事宜。
专业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专业考试合格线以下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不高于遴选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如考生笔试成绩总分相同,一并进入专业考试或面试。
体检与考察
遴选(选调)部门根据考生成绩和体检结果,按遴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如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相同,以笔试中《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各项成绩均相同,一并确定为体检人选,通过差额考察确定最终拟试用人选。
建议考生提前了解遴选流程,做好充分准备,确保顺利通过笔试和面试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