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不适用什么程序

时间:2025-01-26 17:52:44 手机游戏

法院调解不适用于以下程序:

特别程序:

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等。

督促程序:

这是一种非讼程序,用于催促债务人尽快履行债务。

公示催告程序:

用于公示催告特定的证券丧失,并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在破产程序中,法院主要关注债务人的财产清算和分配,不适用调解。

执行程序: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主要关注执行措施的实施,通常不进行调解。

刑事审判程序:

刑事案件中,法院的主要目标是确定被告人的罪责并进行定罪量刑,调解原则通常不适用。

行政诉讼程序:

行政诉讼中,法院的任务是审查行政机关的合法性和程序合规性,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调解原则不适用。

宪法审查程序:

在宪法审查程序中,法院的任务是判断法律是否符合宪法规定,调解原则不适用。

确认之诉案件:

如确认合同无效案件等,这些案件性质上不适宜用调解。

涉及行政性因素的案件:

如某些涉及行政行为的案件,可能不适用调解。

以票据或其他流通证券为诉讼标的的案件:

这些案件通常不适用调解。

性质上不适宜用调解的案件:

例如,当事人无处分权、未出庭、委托代理人无调解授权的案件,以及须公开审理的案件等。

采用缺席程序审理的案件:

在缺席程序中,由于一方当事人未参与,调解通常不适用。

法院认为不适用调解的其他案件:

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某些案件不适用调解。

综上所述,法院调解主要适用于民事争议案件,但在某些特定程序中如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执行程序、刑事审判程序、行政诉讼程序、宪法审查程序等不适用调解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