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普通程序什么意思

时间:2025-01-26 15:08:51 手机游戏

普通法庭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时所通常适用的基本程序。它包括起诉和受理、审理前准备、开庭审理和宣判等阶段。具体流程如下:

起诉和受理

原告需符合一定条件,包括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范围和管辖。

法院在接到起诉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答辩状。

审理前准备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审判长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案由和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并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开庭审理

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书证和物证的出示、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的宣读。

法庭辩论阶段: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进行发言和答辩,并进行互相辩论。

宣判

法庭在审理和辩论的基础上进行调解,若达成协议则审理终结;若未达成协议,则依法进行判决。

审理期限

普通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需经本院院长批准,并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普通程序是民事诉讼中最基本、最核心的一种程序,具有审判程序通则的功能,集中体现了民事诉讼的基本结构、完整性和层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