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推荐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召开推荐会
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
提供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
组织填写推荐表。
填写推荐票
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组织填写《民主推荐表》。
推荐备选人员名单。
民主推荐表汇总、签字。张贴考察预告。
统计和分析推荐票
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分别统计。
综合分析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
汇报推荐情况
向上级党委汇报推荐情况。
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推荐结果,组织人事部开会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
经工委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预告。
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通过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交换意见。
讨论决定
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逐个介绍领导职务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
常委会听取考察组情况汇报,确定人选。
公示,发文公布。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各地各部门应根据具体情况,结合以往的习惯做法,向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提供干部名册,并对推荐表是否按照参加推荐人员的职务层次分类进行适当调整,以确保推荐过程的公正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