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立案程序如下:
提交起诉书及相关材料
债权人需要撰写一份详尽的起诉书,并将其递交给当地法院的立案部门进行正式立案申请。起诉书应包括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准备证据材料
债权人应准备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据、收据、欠条、转账凭证等,并填写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和页数。
选择管辖法院
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如果双方有约定管辖法院且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则按约定执行。
缴纳诉讼费
根据规定的标准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缴费后会取得缴费凭证。若符合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条件,可向法院申请。
法院审查
法院会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属于管辖范围,会予以立案;若存在问题,会通知补充或修正材料。
立案受理
立案后,法院会将案件分配给具体的审判人员,并按照程序进行审理。法院会向债权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告知相关事宜。
交换证据和答辩
法院将组织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并要求被告方递交答辩状。
开庭审理和判决
法院将根据案件情况安排开庭审理,并依据法律规定作出相应的判决。
建议:
债权人在进行民间借贷诉讼时,应确保所有材料齐全、格式正确,并严格按照法院要求缴纳诉讼费,以确保案件能够顺利进行并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