赃款赃物适用的程序主要是 刑事诉讼程序。以下是具体的处理程序:
查封、扣押或冻结
赃款赃物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扣押或冻结。
随案移送
对于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依法随案移送。对于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
侦查机关冻结在金融机构的赃款,应当向人民法院随案移送该金融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由人民法院通知该金融机构上缴国库。
返还给被害人
当赃款赃物确认为被害人的合法财产且有相应证据予以证明时,检察院应当直接返还给被害人。贪污的款项要返还国库。
法院处理
赃款赃物随案移送至法院后,由法院依法判决处理。审结的案件赃款赃物通过财政部门上缴国库。
对于第三人善意取得的涉案财物,执行程序中不予追缴。但被害人主张权利的,应当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销毁违禁品
对于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上缴国库
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财物以及依法销毁的违禁品外,赃款赃物必须一律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挪用或者私自处理。
总结:
赃款赃物的处理程序涉及查封、扣押、随案移送、返还给被害人、法院处理、销毁违禁品以及上缴国库等多个环节。整个流程需严格遵循刑事诉讼程序和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赃款赃物的合法、公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