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不认可走什么程序

时间:2025-01-26 05:08:51 手机游戏

对鉴定意见不认可时,可以采取以下程序:

申请重新鉴定

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意见复印件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

申请重新鉴定应提交办案部门,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质证鉴定人员

诉讼当事人一方不同意司法鉴定意见的,可以要求鉴定人员到庭接受质证,也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新鉴定申请。在庭审中,通过对鉴定人员的质证,可以确定该鉴定是否合法、鉴定意见是否正确,从而达到推翻该鉴定意见的目的。

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

如果当事人有足够证据证明司法鉴定期间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纪,则可以向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司法行政部门可以调查、处理其违法行为,从而使原鉴定结论作废或被撤销。

自行搜集证据

当事人还可以主动搜集其他证据推翻鉴定结论,使得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法院委托重新鉴定

受害人可以起诉到法院,不提供自己已经申请伤残评定的评定内容,要求法院委托专业伤残评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自行申请伤残评定,另一方对伤残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对工伤认定决定书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建议

准备充分理由和证据:在申请重新鉴定时,应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和证据,以支持重新鉴定的申请。

选择适当的程序: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申请重新鉴定、质证鉴定人员或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等程序。

咨询专业律师: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