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程序违法是指 在司法鉴定过程中,鉴定人或鉴定机构的行为未遵循法定程序,从而可能影响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未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擅自设立司法鉴定机构或擅自面向社会开展司法鉴定:
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取缔;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3万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设立登记:
除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注销外,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3万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鉴定人或鉴定机构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
鉴定人或鉴定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
鉴定人或鉴定机构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拒绝出庭作证。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先裁决后取证。
应当回避却没有回避。
超时限询问查证,刑讯逼供。
非法搜查。
执法人员未取得相应执法资格。
采取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
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如果司法鉴定机构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当事人可以向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司法行政部门可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从而使得原鉴定结论作废或者司法鉴定机构主动撤销违法的鉴定结论。在民事诉讼中,如果鉴定程序严重违法,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