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去援疆的程序如下:
符合申请条件
具有全国教师资格
工作经验3年以上
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无不良记录
部分高校对援疆教师的学历与职称有额外要求,如讲师及以上职称。
所在学校组织申请
每年3-5月,新疆高校会向全国招募下半年援疆教师,教师所在学校会组织申请。
教师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健康证明、教师资格证书等。
新疆高校遴选
新疆高校会对申请材料进行遴选,对选中的教师通知面试或进行考察。
面试或考察合格的教师会收到新疆高校的聘任通知书。
办理手续
收到聘任通知书后,教师需向所在学校提出支援新疆的申请,经批准后办理离职、转入等手续。
同时,需在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办理赴疆手续。
报到新疆
携带聘任通知书、身份证等材料,按新疆高校通知的时间报到。
报到时,要进行入职手续、体检等程序。
工作与考核
援疆期间,教师需遵守新疆高校的工作规定,完成教学与科研任务。
工作期满,需接受新疆高校的考核,考核通过者可以选择续签工作合同或返回原工作单位。
建议教师在申请援疆时,提前了解并确认所在学校的申请时间和流程,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