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程序规范包括什么

时间:2025-01-26 03:33:21 手机游戏

医疗程序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门诊顾客诊疗规范

医师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并具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

设置导医服务台,有护士进行专科分诊。

门诊各科顾客就诊时间符合卫生部规定。

执行首诊负责制和专科会诊制。

三日内未确诊应上报上级医师或组织会诊(需做病理等特殊检查者除外)。

医师须规范书写门诊病历、处方及申请单。

门诊治疗须填写治疗单。

传染科顾客须有全程隔离措施。

门诊顾客有登记,孕产妇有建卡。

挂号、收费、取药排队时的人数不超过十人。

担任专科门诊医师须具备主治医师以上职称。

急诊顾客诊疗规范

医师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并具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急诊轮科时间不少于半年,有50%的人员固定在急诊科。

设置独立的分诊、候诊、诊疗、抢救空间。

综合医院急诊应设内、外、妇、儿基本分科(150张床位以下医院只设内、外科)。

急诊接诊时间5分钟,危重顾客立即接诊。

住院顾客诊疗规范

住院顾客有院前卫生处理,传染科顾客有消毒隔离。

普通顾客完成检诊时间2小时,危重顾客立即检诊。

普通顾客由值班医师处理并报告上级医师,危重抢救顾客由二线班医师检诊。

普通顾客实施诊疗措施时间2小时,危重抢救顾客立即实施。

普通会诊8小时内到位,紧急会诊30分钟内到位,抢救顾客会诊15分钟内到位。

入院三天内完成五大必检常规及有针对性的诊断检查项目,检查报告单于检查后24小时内归入病历。

对于异常检查结果,病志中要进行分析和检验(或检查)复查。

确诊者按诊疗常规进行,未确诊者,做进一步检查,必要时组织科内讨论、科间会诊。

对病情诊断已明确或仍不明确者,均需与患者或家属沟通并做好沟通记录,由患者或家属签字。

强制医疗程序规定

强制医疗的条件、解除等。

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

对于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且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

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这些规范旨在提高医疗质量,预防纠纷发生,并确保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得到规范、及时和有效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