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奖励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群众或者领导提名,并在适当范围以会议形式进行群众评议,提出受奖人员和单位以及奖励项目的建议。
党委(支部)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受奖对象和奖励项目;超过本级奖励权限的,报上级党委审定。
对决定为三等功以上奖励之前,本级政治机关对奖励事迹进行核实。
根据党委(支部)决定,由批准单位的军政实施奖励。
这些程序确保了奖励的公正性、透明性和合法性,同时也体现了对贡献者的尊重和激励。
实施奖励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群众或者领导提名,并在适当范围以会议形式进行群众评议,提出受奖人员和单位以及奖励项目的建议。
党委(支部)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受奖对象和奖励项目;超过本级奖励权限的,报上级党委审定。
对决定为三等功以上奖励之前,本级政治机关对奖励事迹进行核实。
根据党委(支部)决定,由批准单位的军政实施奖励。
这些程序确保了奖励的公正性、透明性和合法性,同时也体现了对贡献者的尊重和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