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冻结房产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阶段:
债权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书。
法院受理:
法院在收到申请执行书后,即视为受理,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同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确定承办人:
立案后7日内,法院确定承办人,并开始执行程序。
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线索通知:
承办人应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同时通知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
财产核实与调查:
承办人应在收到财产状况或线索后5日内进行查证和核实,至多在1个月内完成对被执行人资产状况的调查。
评估和拍卖机构遴选:
如果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冻结措施:
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并通过这些单位冻结相应数额的存款。
查封不动产:
法院应到房产登记机关办理查封登记手续,并张贴查封公告或封条。
协助执行:
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办案人员出示法院工作证,并分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
解冻流程:
在审查结束后,当事人可向法院提出解冻申请,法院将审核并决定是否解除冻结措施。
建议在面临司法冻结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权利和应对策略,以减轻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