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党校的立案程序可能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接受材料:
首先,县委党校应当接受来自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
审查材料:
对接受的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处理材料:
如果审查认为存在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县委党校将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立案决定:
经过审查,如果决定立案,县委党校将起草立案审查调查呈批报告,经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并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审查调查。
宣布立案:
立案审查调查决定应当向被审查调查人宣布,并向被审查调查人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通报。
审查调查:
对于立案的审查调查,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可能包括调查、取证、审查等一系列活动。
报批程序:
对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并对被审查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的,需要由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主持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立案并采取留置措施,再履行报批程序。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立案程序可能会根据县委党校的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有所不同。如果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