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租赁房屋的程序如下:
招租广告
经营部根据市场行情和公司闲置房屋情况,适时刊登招租广告。
合同洽谈
业务员与来访单位或个人进行报价和洽谈,记录联系方式并跟踪租赁意向,安排看房。
合同拟定及签订
根据洽谈条件拟定《物业租赁合同》,进行合同评审,合同交承租方签章。
承租方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复印件存档,并交纳租赁保证金。
公司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审准合同并签署租赁合约,合同送房屋管理部门鉴证。
出租房屋交付
办理租赁验交手续,交付钥匙,填写《出租物业验收交接单》存档。
租金催缴
经营部每月月底前发送租金《交款通知书》,业务员每日按时收缴租金。
登记备案
租赁双方应在签订租赁合同30天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手续。
出租人需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证明到派出所申请登记。
后续管理
业务员每日按时收缴房屋租金,对以现金交纳的租金,业务员应与财务人员一同前往收取。
如居住人员发生变更,出租人应在变更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建议:
公司在租赁房屋时,应严格按照上述程序操作,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避免后续纠纷。
在签订合同时,务必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确保租赁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