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破产申请与受理
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这是破产程序启动的标志。
法院在收到申请后决定是否受理,并指定管理人。
债权申报
债权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后向管理人申报自己的债权,以参与破产程序。
债权人会议
由债权人组成,对破产程序中的某些事项进行表决,并对管理人进行监督。
重整
债务人或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这是新破产法引入的新制度,旨在通过重组债务人的业务来恢复其偿债能力。
和解
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以延期还债、减免债务等方式解决债务问题。
破产宣告
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后,因债务人支不抵债或其他原因宣告破产。
破产清算
管理人对破产财产进行变价分配,完成破产清算工作。
破产终结
破产清算完成后,法院裁定破产程序终结,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并进行注销登记。
此外,破产程序中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处理,例如:
和解与整顿:在破产申请后,债务人或管理人可以申请进行和解整顿,以改善财务状况。
破产财产的分配: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议上讨论通过,并报法院批准后执行。
破产公告:法院在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通知已知债权人,并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建议在申请破产前,咨询专业律师或财务顾问,以确保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并最大限度地保护相关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