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办理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毒品的提取、扣押、称量、取样和送检
提取毒品时,应逐一编号或命名,并记录毒品的编号、名称、数量、查获位置以及包装、颜色、形态等外观特征。
扣押毒品时,应在现场进行,并确保两名以上侦查人员依法执行。
称量毒品一般也应在查获现场完成,若不具备现场称量条件,则应在封装后带至公安机关办案场所或其他适当场所进行。
取样应在称量完成后进行,由两名以上侦查人员在现场或办案场所完成,必要时可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
检材应自毒品被查获之日起三日内送至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法律依据
办案程序依据《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毒品提取、扣押、称量、取样和送检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办案流程
公安机关在办理毒品刑事案件时,通常会先对嫌疑人进行尿检以确定是否吸毒,若尿检呈阳性,则按照贩卖毒品罪进行刑事拘留。
侦查机关在查证属实后,会先对贩卖行为进行判刑处罚,再对吸毒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判罚执行后,可能会责令嫌疑人接受社区戒毒三年,并在派出所的监督下进行检测。
证据审查
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时,应审查公安机关对毒品提取、扣押、称量、取样、送检程序及相关证据的合法性。
重点审查程序是否严格按照《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毒品提取、扣押、称重、取样和送检程序若干规定》的规定进行,例如对不同位置、不同包装的毒品是否进行分别取样,笔录记载的毒品编号、名称、外观特征与扣押清单是否一致等。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毒品犯罪案件的公正、合法和有效办理,保障司法的权威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