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自首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自动投案
犯罪嫌疑人可以在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局、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主动承认错误和坦白罪行。自首可以是本人亲自投案,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者以信件、电话、电报等方式投案。
如实供述
投案后,犯罪嫌疑人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其他罪行,也可以以自首论。
接受审查
犯罪嫌疑人投案并交代罪行后,必须听候、接受司法机关的侦察、起诉和审判,表明其确有悔罪的诚意,并不得逃亡或隐匿。
法律程序
司法机关在接到自首的材料后,会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如果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予立案,并通知控告人。控告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后,司法机关会按照法律程序对其实施合适的刑事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
起诉和审判
人民检察院在接到起诉意见书及案卷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如果提起公诉,法院将进行评议和开庭审理。
从轻或减轻处罚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如果犯罪较轻,可以免除处罚。
总结起来,犯罪自首的程序包括自动投案、如实供述、接受审查、法律程序、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起诉和审判,以及可能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嫌疑人应当尽快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以争取法律的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