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改名的程序如下:
提出申请
学生本人或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公民主项信息变更、更正审核表》。
提供材料
需提供改名后的户口簿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同意更改的书面报告等。
在校学生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准予变更证明。
学校审核
学校收到申请后,需报社会事业局教育管理科备案。
派出所审批
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并进行初步审核,然后由县级以上公安人口管理部门审批。
审批通过后,派出所将出具新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学籍系统更新
学生需在学籍系统中申请改名,并将户口本扫描件上传作为证明材料。
其他相关手续
改名后,需办理新的身份证,并可能需要更新社保、医保、银行卡等相关信息。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和学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改名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