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的产生和免职程序如下:
产生程序
选举方式:村支书由村党支部全体党员选举产生。
选举条件:候选人通常需要年满18周岁,具有农村户籍,是村党支部党员,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选举流程:
召开支部大会,党员无记名填写推荐表,推荐下届村党支部委员(书记)人选。
公示候选人条件,征求党员意见。
乡镇党委审查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
召开村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并报乡镇党委审批。
免职程序
讨论决定:村支书的免职需经过全体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审批流程:最终决议需报镇党委批准,方可生效。
免职条件:村支书出现工作不力或违纪行为,镇党委可以提出免职建议,但最终决定权在党员大会和镇党委手中。
这些程序确保了村支书的合法性和权威性,体现了基层治理的公正性和透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