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嫂离婚的程序主要分为两种情况: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
提出离婚申请:
由军人提出离婚申请,通常需要经过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审批。
政治机关调解:
相关政治机关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情况下,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
办理离婚手续:
双方携带相关证明和离婚协议,到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
提出离婚申请:
由军人提出离婚申请,同样需要经过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审批。
政治机关调解:
相关政治机关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情况下,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
向法院提起诉讼:
向对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确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注意事项
军人同意: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除非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
材料准备: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等材料,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
法院调解: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
这些程序均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确保军婚在离婚过程中的特殊保护和权益。建议军嫂在离婚过程中,先尝试协议离婚,若调解无效再考虑诉讼离婚,并注意准备充分的证据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