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管程序是一种 法律程序,旨在保护有担保债权人的利益,通过任命接管人来管理和处置债务人公司的资产,以偿还债务。以下是关于接管程序的详细解释:
启动接管程序
启动方式:接管程序可以由有担保债权人根据设立担保的法律文件的授权启动,也可以由法院根据申请启动。
常见启动方:通常是银行或其他有担保债权人。
任命接管人
选择接管人:有担保债权人会选择一位有资格的破产执业人作为接管人。
接管决定
决定主体:人民银行或其他金融监管机构。
决定内容:包括被接管的商业银行的名称、接管的理由、接管组织、接管期限等,并予以公告。
接管的法律后果
经营管理权:自接管开始之日起,由接管组织行使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权力,接管组织的组成人员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
债权债务关系:被接管的商业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发生变化。
接管的实施
实施时间:接管的实施是指接管组织正式对被接管人的业务经营实行全面管理和控制,自接管决定实施之日起开始,而非自接管决定作出之日起开始。
权力转移:接管原来由被接管人的股东、董事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行使的经营管理权转移给接管组织。
接管终止
终止条件:接管程序在达到预定目标或出现其他终止条件时终止,接管组织将经营管理权归还给被接管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总结:
接管程序是一种法律程序,用于在债务人公司出现财务危机时,通过任命接管人来管理和处置其资产,以保护有担保债权人的利益。该程序涉及启动、任命接管人、作出接管决定、实施接管和终止等步骤,并需遵循相应的法律和程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