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商调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填写相关表格
填写《工作人员调动审批表》,并由双方学校、双方教育局、双方人社局盖章同意。
填写《拟引进人才表格》,并提交给新调入单位的主管部门(教育局)人事科。
准备材料
准备个人简历、面试和试讲材料,以获得新调入单位的录用机会。
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和相关证件原件,以供审核。
提交申请
向原所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并递交《区教职工调动申请表》。
由调入地人事部门向教师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发商调函。
审核与审批
教师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将教师人事档案发至调入地人事部门,等待资格审核。
教育局人事科根据材料讨论审核,并决定是否开具《干部商调函》。
办理调动手续
拿到《商调函》后,到调出单位(学校)的主管部门(教育局)人事科取《商调登记表》,并逐一签字同意。
拿着调出方人社局最后开具的介绍信和学校开具的工资介绍信,到调出方人社局和编办办理下工资下编手续。
最后,携带这些文件到调入方人社局人事股办理上编上工资手续。
报到与归档
持组织部门开具的行政介绍信以及原单位开具的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到新单位报到。
档案调入新单位,同时将商调过程材料归档。
办理工资关系转移手续,确保工资待遇标准明确。
建议教师在办理商调手续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与相关单位保持良好沟通,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