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规划设计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资料收集与环境调查阶段
收集项目相关的历史状况、甲方要求、城市绿地总体规划、园林周围环境关系、未来发展情况等。
现场踏查,核对和补充图纸资料,了解自然条件如水文、地质、地形等,以及现状树木、地下管线等。
总体设计方案阶段
根据收集到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园林设计的总体原则和目标。
编制总体设计任务书,明确设计要求和说明。
制定地形设计图,反映公园的地形结构,如山体、水系等。
提交总体设计方案文本,包括规划平面图、功能分区图、绿化种植图等。
局部详细设计阶段
在总体设计方案的基础上,进行各部分的详细设计,如建筑、雕塑、小品、道路等。
完善各设计图纸,确保细节符合总体设计方案的要求。
方案修改与反馈阶段
将设计方案提交给甲方,根据甲方的反馈进行修改和完善。
反复修改,直至方案得到甲方的认可。
施工图阶段
根据最终确定的设计方案,编制详细的施工图,包括各部分的具体施工方法、材料、尺寸等。
准备施工所需的各项材料和工具,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施工与验收阶段
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施工完成后进行验收,确保园林绿地达到设计效果和使用功能。
以上是园林规划设计的一般程序,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会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有所调整。